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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美珠 2008年2月14日,我被邪惡抓去後,因有怕心,把護身符和申明卡扔到廁所裡,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嚴正聲明:以上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事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2/2013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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