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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琴 1999年7月20日以後,派出所一人來到我家中,讓我寫“檢查”。我說:“我沒看幾天書,寫甚麼檢查,我不會寫”。最後是派出所給寫的,內容是“從今以後不學大法了”,叫我簽字,我就簽了。因為自己學法不深,沒有保護好法,警察走時把《轉法輪》給拿走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今後要堅修大法心不動,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精進實修,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助師正法,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3/2014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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