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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明祿 在講真相時,被壞人舉報遭惡警綁架到看守所迫害。第六天出看守所時叫簽名,就在上面簽了名字。回來後覺的我沒有錯,不應該按手印。特此聲明:按的手印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4/2015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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