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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文華 本人自1996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2007年11月15日,派出所配合邪黨在開奧運會之前瘋狂迫害大法弟子,多人被非法抄家,非法綁架。本人於11月15早晨被非法綁至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11月23日邪黨公安局又將我和另兩位大法弟子非法勞教一年。11月23日那天上午勞教所惡警讓我在它們的“××書”上簽字,我堅決拒絕簽字,於是它們幾個人強抓住我的手,簽上了字。把我手塗上印泥,用那幾張爛紙往我手上按。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被惡警強加的一切背叛大法的書面材料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作廢。就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5/2015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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