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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婷 曾於2003年10月底,因執著於時間、對“自焚”等真相及邪惡本質認識不足,在被非法勞教8個月、受盡非人待遇後,寫下了“不煉”,甚至跟著邪惡寫下過詆譭大法的話。聲明:過去所寫的一切“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5/2015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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