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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包相金 我於97年12月份學法,身心受益很大。在99年7月22日後,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結果被非法抓捕關進看守所。在邪惡的迫害下,沒守住心性,默認邪惡的安排,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我聲明:原來在看守所裡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236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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