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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軍 我因2000年進京護法,被非法關押,勞動教養3年。因學法不深,被邪惡帶動,做了不該做的事,在此鄭重聲明,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寫的一切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材料”作廢。重新走入正法中來,維護大法,做一名修煉者該做的事,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236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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