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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樊蘭弟 我是1997年得法的。在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時,由於我學法不紮實,對大法不堅信,把大法的書、錄音帶等全毀了,別人聽了我說後也毀了書。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從1999-2001年一直沒學法,從2002年又開始學法煉功。2009年4月份邪黨多次來我家叫我寫“保證”,由於怕心我簽了字。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7/2016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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