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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花 2008年5月為了營救同修到派出所講真相,被非法扣留。當時在“拘留證”上簽了名字,並配合邪惡照了像。同年7月又遭受迫害,被非法關進洗腦班,由於執著想出來,又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說“出去後不上訪、不鬧事”。嚴正聲明:我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7/2016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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