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霞 99年邪惡迫害法輪功,由於怕心,違心的寫了“保證”,現在從新走回修煉,認識到這是修煉人的恥辱,所以聲明:以前所說、說寫、所做的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特此聲明。今後一定不負師恩苦度,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做師父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7/2016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