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逄靜雯 因學法不踏實,年齡小,起初被邪惡迫害時,一時把握不好,輕易說了“不煉”的話,隨後深感後悔,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現嚴正聲明:所說的“不煉”的話和其它不好的話全部作廢。今後要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7/2016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