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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蘭英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在江氏流氓集團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期間,我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和對情的執著,沒有嚴肅對待修煉,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在“不煉功”的保證上簽了字、按了手印,還被照了像。我現在後悔莫及,嚴正聲明:我當時給邪惡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在修好自己的同時,用心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不辜負師尊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9/201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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