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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華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迫害開始後,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我做出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事,毀了大法書籍,犯下了天大的罪。我感到沒臉面對師尊和同修,內心有說不盡的痛苦,而師尊慈悲於我,並沒有放棄我,叫同修叫醒我,幫助我又回到大法中來。我用盡人間的語言也無法表達對師尊的感恩。嚴正聲明:以前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作廢。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直至法正人間。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9/201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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