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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華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我受到了邪黨的迫害。由於怕心,我在邪黨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向內找,我找到了自己以前長期沒有好好學法,讓邪惡鑽了有漏的空子。嚴正聲明:給邪黨所簽的“保證”一律作廢。以後我要學好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不讓師父再為我操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9/201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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