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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光田 由於學法不深,認識淺,悟性低,我在99年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時,給邪惡簽過字、按過手印,還交過師父的法像、法輪章和一本《悉尼講法》,還有大法資料等。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走好以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9/201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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