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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宣鳳玲 我於1996年得法,1999年7月20日國家不讓煉法輪大法了,派出所來人把我的書收走了,我也寫了“保證書”,說“不煉了”。聲明過去我所說和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堅決修煉法輪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9/201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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