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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從北京回來,單位領導來派出所擔保我和同修回家時說:他保證我們不去北京了,還說要再去就找他。我表示同意。二零零零年左右,區分局邪惡將我兒子(同修)綁架去,我得知後追到分局,分局有個熟人,我就叫這個人幫我疏通此事,用人心摻雜著怕心配合邪惡對我們的迫害。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尊讓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1/201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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