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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廣繁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由於講真相被派出所與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在被非法抓期間,配合了邪惡的要求,按手印、照像、驗血,放回時在“出門證”上簽名。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1/201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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