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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文珍 我於2001年3月13日被公安機關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001年3月21日,來自各種壓力,違心的寫了“悔過書”,這是錯誤的,現在我嚴正聲明:寫的“悔過書”等一切作廢。用宇宙大法來嚴格要求自己。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236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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