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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巧蘭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由於人心重,後天觀念強,對法不能從理性上去認識,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我說了一些違心的話,做了違心的事,把大法書交出去,並說“不煉了”等。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的跟師父走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02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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