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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紀淑珍 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我被非法抓捕,被勞教兩年。在此期間,由於我有怕心,想快點出來,於是配合了邪惡。零四年五月,在監獄總醫院裡,它們把一個大學生寫的甚麼“書”給我看,說:“你看人家大學生都寫了,他出去了”。我在強烈的想出去心和怕判刑心的促使下也寫了。它們看我寫的不如意,當時讓一個犯人代我寫,我也認同簽了字。幾天後,邪惡又來給我錄像,說拍完就放我出去,我就干了,說了“不煉功”的話,這是我最大的恥辱。沒幾天,我就被通知判兩年勞教。在勞教所裡,邪惡又叫我寫,它們利用吸毒人員二十四小時看管我,找邪悟的人給我洗腦,強迫我看一些污辱大法和師父的書和錄像。大約在一個月左右,我在求安逸心、怕心的促使下,又寫了“決裂書”。從勞教所出來後,我很後悔,感到無顏面對苦度我的師父。嚴正聲明: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所寫、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走師父安排的路,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5/2022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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