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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麗梅 我是在95年5月得法。2000年5月被派出所非法抓,第三天司法人問我要求寬大處理不?我當時沒有說話,可簽了字。管教找我談話,我去了。後來調到四所坐車穿號服了。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2000年8月20日在教養院交了3000元押金。第二天開始寫“三書”、印手印、照像、聽廣播,每晚報數。把《轉法輪》、經文、《明慧週刊》、《大圓滿法》等書全交了。教養院舉辦聯合簽名,我簽了。2000年11月因“血壓不穩”被保外就醫回家了。教養院來家�媯秉D,我答了,管教讓我到保衛處簽字,我簽了。給廠和車間寫了“敏感信”。每月給教養院黨支部寫“匯報”一次。出賣同修。2008年5月24日被分局國保大隊非法抓送到看守所,按了手印、照像、穿了號服。配合國保大隊惡警,簽字了。2008年5月24晚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抄我家,抄走了大法書經文手抄本、師父像、《轉法輪》等大法書、mp3。還有光碟《對澳洲學員講法》等。2008年6月23日被非法判一年(監外執行)。兒子給寫了“保證”。由於學法不精進,正念不足,所以遭到迫害。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按師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9/2022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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