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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薛孝芳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午,派出所的惡警到我家抄走了大法書、“九評”、真相信、真相資料、光盤等,並把我帶到派出所,我在筆錄上簽了自己的名。派出所的人還說:“今後派出所的人喊你來你就來。”我答應了,並被迫照了像,配合了邪惡。這是自己平時學法不深造成的。嚴正聲明:我簽的名作廢;所有配合邪惡做的事全部作廢。今後我要認真學好法,按照師父的要求做,走正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修去一切不好的心,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6/2028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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