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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長華

    我在勞教所經歷了一年多殘酷迫害,在2001年11月份從勞教所放出來之後,我明明沒有精神病,卻被當地“610”送到精神病院摧殘,每天強迫大把吃刺激精神的藥物,並用電針刺激大腦,使本人精神和身體飽受折磨,經過一個多月非人的摧殘後,本人精神和身體都處於極度虛弱狀態。再加上自己在法上不精進,受邪悟者的錯誤影響,導致自己在大法的法理上悟偏了,所以在2001年12月底回原單位聯繫工作期間,在神智不清的狀態下,寫出了有損大法的東西。那是本人在高壓和神智不清時的胡言亂語,不是本人意志的真實體現。在此特作如下嚴正聲明:本人在2001年12月份間所寫、所說過一切有損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將在法上勇猛精進,用實際行動跟上正法進程,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同時我也在此呼籲原籍的“610辦公室”和公安機關停止對法輪功學員非人的迫害。須知“強制改變不了人心”,為了自己的工作而附和上面錯誤的政策,違背良心去迫害善良的大法修煉者,到頭來是把自己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4/23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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