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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龍利紅 於2008年8月14日被當地非法機構610、國保大隊等惡警非法押送往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在勞教所裡,每時每刻都有人看隨,上廁所、洗碗、規定時間5分鐘,還沒進廁所,那吸毒夾控人員就喊“快點,快點”;房間與房間之間的法輪功學員不許碰面,動作稍慢一點,就要挨罵。開始在勞教所裡,除睡覺之外,滿耳都是邪悟者的誹謗大法與師父的壞話,被強迫看誣蔑大法與師父的光碟。在那�堙A如果不配合它們,就要坐小板凳,挨罵、罰站或挨打等。我生出了怕心,一個多月後,我妥協了。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5/2033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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