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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郭明潔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被非法抓進市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裡,由於怕心重,我把一小本《洪吟》撕碎扔進廁所裡。想起此事,我心�婺U分難受,極其後悔,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在從看守所出來時,又由於怕心,我在外甥女代寫的“保證書”上簽下我自己的名字。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打橫幅,被抓進當地拘留所,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出來時,又由於怕心,我在丈夫代寫的“悔過書”上簽了名。當時有二名政法委工作人員去拘留所問我“悔過書”是不是我寫的,由於怕心,我承認是。現在我想起來真是追悔莫及,羞愧難當,真是對不起苦度我的恩師。嚴正聲明: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正念正行,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6/203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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