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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順芝 2001年,我因講真相被勞教所非法拘留15天,當時配合邪惡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並按了手印。2008年,由於講真相、發資料,我又被勞教所非法拘留40天。期間,在惡警的高壓下,因為怕心、有求之心,想早點回家,我說出了同修的電話號碼,配合邪惡按了手印。通過向內找,我認識到自己在平時修煉中怕吃苦,名、利、情及私心重,不修口,還殺過生,沒有及時向內找,有很多心沒有歸正。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眾生。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真修大法,永不改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6/203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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