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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麗華 我是98年得法的,在大法中我受益匪淺,身體健康,家庭和睦,真是用人的語言無法表達。99年7.20後,在邪黨的壓力下,由於學法不深,怕心和執著心多,我放鬆了修煉,似修非修,迷在常人中了,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使我在主意識不強的情況下,把大法書燒了。我痛苦萬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6/203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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