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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祥雲

    一九九九年邪惡迫害期間我印了一些傳單,到外邊張貼,剛貼一張就被惡警抓住,綁架我到看守所。在裡面我被打得遍體鱗傷,又被灌輸了邪惡謊言,怕心出來了,違心的寫了“保證書”說“不煉”,給邪惡花了十多萬元,還被非法勞教了二年多。我現在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緊跟大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203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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