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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協瓊 在 2009年4月25日時,有兩個警察和兩個村幹部來我家干擾,由於本人沒有學好法,在惡警的欺騙下,違心的蓋了手印(沒有簽字),因此造成身體有業力反映出來(從來沒有的都出)。這是我學法不深,悟性差造成的後果,因此嚴正聲明: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2037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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