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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桂英 在2008年5月份和 2009年2月份,邪黨兩次把我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一次關15天,第二次關33天。在此期間,我在放我出來的邪黨手續上(有誣蔑大法的字句)簽了名。嚴正聲明:我的簽名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努力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4/2039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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