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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雲芳 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因為學法少,被邪惡鑽了空子,曾幾次被綁架到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等黑窩非法關押。由於邪惡的迫害,在怕心、情的帶動下,做了決對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抹黑。違心的寫了所謂“五書”,配合了邪惡;替別人抄寫書信,其內容裡有“不煉法輪功”的話。惡黨人員逼迫家人寫不讓我煉功的所謂“保證”,我當時沒有正念抵制,促使家人做了錯事。在惡人要搜舖、搜身的情況下,把有《洪吟》內容的紙撕碎扔進下水道,對師對法不敬。我痛悔不已,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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