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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恩美 一九九九年七月,共產邪黨及其黨魁江××迫害法輪大法,鎮村領導及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搶走了我的《轉法輪》,並逼迫我寫“不煉大法的保證書”。我說我不會寫字,它們就自己寫了“保證書”,我當時由於怕心重,默認了。通過學法,我明白了默認它們給我寫“保證書”是不對的,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污點,深感愧疚。現在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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