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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芹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當時雖然也學了法,但對大法的認識極淺,只是當成一般的氣功和大夥一起煉功。在中共邪黨的打壓下,把大法的書和師父的法像都交給邪黨了,並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說“不煉了”。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對法輪大法犯了罪。今天嚴正聲明:以上的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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