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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婷 在奧運期間,居委會、派出所找我簽字不去北京,我沒簽,後我丈夫怕把我送洗腦班,找來一張表讓我答,由於怕心我簽了字。在十七大時,公安分局邪惡綁架了我,騙我簽字回家,我簽了。現在才意識到這些都是不信師、不信法的表現。在此嚴正聲明:我所有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8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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