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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顧正芬 2009年5月26日,監獄要求所有刑滿釋放人員都要在一份“保證書”上簽字。我的眼睛看不清,也不知道具體內容,在人心的指使下就簽了字。現在我認識到我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是中共在犯法,迫害信仰自由,簽字就意味著承認了迫害,這是不行的。嚴正聲明:我在“保證書”上的簽字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4/2043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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