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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道倬、於淑芳 999年7月20日,派出所強迫我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之後又多次要我們簽名。其中有一次,邪惡拿了兩張空白紙,要我們在紙下方簽名,我倆一人簽了一張。我們當時不明白,被他們欺騙了。嚴正聲明:我們所寫的“保證”及簽名全部作廢。彌補以前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4/2043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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