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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金榮

    我2000年11月24日,在家被邪惡警察抓走,被送到當地公安局,提審時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就被非法送到勞教所。由於對法不堅定,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出來後,繼續做了不利於大法的事,參與縣裡“610辦公室”的“洗腦班”。通過學習師父經文和功友幫助才知道以前所作所為是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後悔莫及。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我在邪悟期間所說、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全身心投入正法洪流中。做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大法弟子,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5/23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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