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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杭世平 在奧運期間,縣公安局、鄉派出所、村委會的邪惡到我家非法翻抄,抄走一本《轉法輪》、兩台錄音機。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半個月。回家時讓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由於怕心,順應了邪惡。奧運過後,村委會幹部到我家,因怕心很重,就又簽了字。做了不該做的事,我很後悔。嚴正聲明: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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