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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珍華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江氏流氓集團開始對大法和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迫害,我於二零零二年初被迫流離失所,後來被“六一零”和惡警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在被迫害期間,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我承受不住邪惡的高壓迫害,違心的向邪惡寫了所謂的“三書”。為了減刑,我又違心的寫了罪惡的減刑材料,承認了邪惡所說的污蔑大法的邪惡言論,還被迫給其他學員洗腦。出來後,經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犯了大錯。嚴正聲明:在被邪惡迫害期間,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走入修煉,以法為師,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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