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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周淑珍

    我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份被公安非法關押期間,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主要有以下幾點:(1)在判我“二年勞教監外執行”的那個所謂文字材料上稀裡糊塗簽了名、按了手印。(2)第二次被審時,為了所謂自圓其說,出賣了功友。(3)在出看守所回家的路上,公安問我:“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嘴上沒說“煉”,這是怕心,一個大法弟子怎麼能不煉呢?(4)在被提審時,我說去同修家學法是抱著好奇心、好玩心。學法是嚴肅的,我怎麼能這麼說呢?我要歸正一切不正的,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聽師父的話,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直至功成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0/204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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