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艷艷

    99年迫害以來,我因放鬆修煉,產生怕心,在學校的責任狀上簽過字,責任狀裡有一條是:“不准修煉法輪功”,現在非常後悔,聲明作廢。決心跟師父回家,堅修大法到底,再不做抹黑大法的事。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0/204875.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