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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水花

    今年6月19日,我和同修到鎮上去發真相資料。因我們執著心重,在去的路上還說了很多常人話,忽視了發正念,在做的過程中被邪惡鑽了空子,被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惡警使勁打我,用電棍電我,派出所所長叫他手下把最高伏的電棍充起電,還要把我關到後屋去受多種酷刑。我當時就沒了正念,沒有放下生死,出賣了送資料的同修,配合惡警在非法筆錄上簽了名字。就這樣,邪惡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接待室,一個惡警叫我簽名我就簽了。完後,惡警又叫我把包裡的錢拿出來辦卡,我包裡有六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幣,我怕被邪惡發現,於是假裝咳嗽跑到花草叢裡,把錢放進花草裡邊。在看守所裡,警察兩次找我談話,我也配合答應“回家不煉了”,還在寫著污蔑大法言詞的“釋放書”上簽了自己的名。7月4日下午,拘留所送來紙和筆叫我寫“認識”,我說:“我寫不起”,所裡那些犯人給我說:“要出去,人人都要寫,不寫就不要出去。”為了明天要出去,我叫一位罪犯給我寫,我看著上邊寫的誹謗大法、放棄修煉的字,我全身就像觸了電一樣全身無力、頭昏眼花、站立不穩,我一次次的配合邪惡,多可悲呀。7月5日早上,一警察叫我出去辦理手續,我再次簽了名。辦完手續後,警察對我大聲說:“回家不准再發傳單,你是在跟共產黨對著干”,我也是點了頭,又一次配合了邪惡。我做出這樣的事,真的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所有的同修。師父苦度了我這麼多年,我真是不爭氣。嚴正聲明: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洗刷污點,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05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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