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瀾 今年正月底,我在被惡警非法審問迫害時,給他們講真相,隨後看著他們並不是那麼邪惡了,心�堳K對警察產生了好感,放鬆了正念,讓邪惡鑽了空子,被偽善的警察帶到樓上,按了手印,並且照了像。對此我後悔莫及,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0568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