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子青 我於1996年6月得法,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99年7.20後,因掛橫幅,被中共邪黨非法勞改三年。在邪惡的高壓下,加上人心和執著,我沒有了正念,被舊勢力鑽了空子而邪悟,向邪惡寫了書面“保證”,表示“與法輪功和師父決裂”,寫了所謂的“四書、保證、揭批材料”,並在監獄內的公開場所發了言。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8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