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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忠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曾違心寫過的《我煉法輪大法的經過》,其中有“不再修煉法輪大法”的文字,鄭重聲明:本人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文字全部作廢。維護、堅修法輪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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