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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先春 我於零九年六月十六日晚八點半鐘出去發送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到街道辦事處,該辦事處的綜治辦出動四個惡人,在我正在發資料時把我劫持到派出所。在師父的呵護下很快正念走出。但又被綜治辦的610等人劫持到綜治辦後,到我家非法抄家後,在一無所獲後氣急敗壞的回到辦公室叫我寫“保證書”,自己在怕心和親情下寫了。沒有做到師父要求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邪惡的教導。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保證”作廢。學好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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