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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麗娜 我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被非法關進勞教所迫害,出來後在家中也遭到公安持續騷擾,我在高壓下寫了“五書”,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修煉法輪大法能達到祛病健身,使道德回升,對社會有益;我按照大法的要求說真話、做好人並沒有錯。在此我嚴正聲明:以上在中共高壓下寫的“五書”等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為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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