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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單惠蓮 我看三九一期《明慧週刊》中的文章《那句話千萬不能說》。我是九七年十月得法的。可當時我沒有學法,因沒文化,也不知道還要學法,只是煉功。就這樣,師父也管我。2000年非法勞教期間,我就說:“不煉了。” 還說過多次這句不該說的話。聲明:我說的“不煉”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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