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伏英 由於在修煉上長期懈怠,沒有嚴格按照修煉人的要求去做,在名利情的帶動下,與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在邪惡勞教所接見同修時,在邪惡污蔑大法的表上簽下名字,現聲明作廢。今後要多學法,向內找,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20578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